高盛與證監會和解付5.5億美元 |
2010-07-16 (08:38) |
被美國證監會起訴,涉嫌在銷售抵押債務證券時誤導投資者的高盛,與證監會達成和解,高盛需要支付5.5億美元罰款,是金融機構歷來最高的罰款。受到消息刺激,高盛股價在收市後再急升近半成。 美國證監會宣布,就民事起訴高盛在次按衍生產品誤導投資的訴訟,與高盛達成和達協議。高盛同意他們在2007年的次按衍生產品交易中,所披露的資訊並不完整,高盛將會向美國證監會支付5.5億美元作為和解費用,是金融機構歷來最多的罰款,但高盛無需要承認或否認有關指控。 不過,美國證監會指,和解協議只限於高盛的次按衍生產品,不包括以前及以後美國證監對高盛作出其他調查。 美國證監會於今年4月民事起訴高盛在2007年的次按衍生產品交易中,隱瞞投資者有關產品的組合是由對沖基金經理約翰保爾森挑選,又在產品條款中加入信貨違約掉期CDS,容許看淡樓市的約翰保爾森跟看好樓市的投資者對沖,誤導投資者。 在美國證監會提出起訴高盛後,有當地的法律界人士和學者都認為舉證有困難,成功起訴的機會很微。之前有報道指,高盛要求跟美國證監會商討和解。 高盛指,今次的和解協議對集團本身,以及股東和客戶的利益而言都是最好的,美國證監會已經完成高盛的次按相關產品的調查,並無對公司或僱員提出任何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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