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獲身分告家暴法院判准離婚 華男不服唯時效已過
2010-07-13 (05:29)
(紐約 )(本報記者彭雨農紐約報道)一位居住在皇后區,不願具名的美籍華裔男子多年前在中國與一名女子結婚,不料該女子竟然在取得身分後以家暴為由向法院申請離婚,法院不但判女子勝訴,還要求華男必須支付女子贍養費,這名華男昨(11日)前往華策會布碌崙分會向黃真律師求助。

        這名男子表示,他是看見報紙上刊登的徵婚廣告才與這名居住在中國的女子相識,並且在極短的時間內就飛往中國和該女子結婚,並且共同在美國定居,還生了一個孩子,不料女子卻在取得美國居留權後立刻一狀告上法院,表示遭到家暴,結果法院不但判決婚姻無效,而且還要求華男必須支付女子一整年的贍養費。

        自稱「絕對沒有動手打老婆」的華男說,過去兩年來他四處尋求各種的法律援助,但是都沒有成功的討回自認的公道,華男說,雖然自己對法官的判決「心理很不服」,但是還是依法支付了贍養費,也讓老婆帶走了孩子。

        黃真表示,這個事件因為已經事過境遷,而且華男也已支付了贍養費而很難再上訴,黃真說,如果民眾對於檢察官的控訴或法官的判決不滿,一定要立刻提出上訴,否則多年以後很難討回公道,而且此類為了取得身分的跨國婚姻騙局事實上層出不窮,甚至聽說中國國內還有人專門訓練女子如何與外國男子應對以利結婚,因此美籍民眾務必多加提防小心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