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督導行為不檢記大過 |
2010-07-07 (16:30) |
在台灣,台灣的交通部桃園航空站7日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將在中央控制中心與承包商飲宴的督導李鑑敏以「行為不檢,嚴重影響公務人員形象」記大過。 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林信得表示,除了處分李鑑敏外,李鑑敏的直屬長官、桃園航空站中控中心組長黃啟明因6月才上任,也被以「督導不周」處分申誡1次。不過,民航局認為該處分不符比例原則,加碼將黃啟明調離現職。 桃園航空站副主任溫永松表示,召開考績委員會後,認為其中李鑑敏與黃啟明在督導上出現嚴重疏失,分別被處以大過1次、申誡1次,兩人均調離現職。 7月15日將調任民航局民航人員訓練所所長的航空站主任蕭登科,民航局將會召開考績會,檢討其督導不周責任。 至於承包廠商帶食物及酒進入中控中心飲宴,桃園航空站也會就違規部分依據合約內容追究責任,同時組成專案小組,追查承包商是否有違規導致勞資糾紛,同時追究政風人員失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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