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鄭少東受賄案西安開庭 |
2010-07-07 (16:22) |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公開開庭,審理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受賄案。 西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10月,鄭少東利用擔任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公安部部長助理兼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查處、職務晉陞、就業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26萬餘元,以受賄罪追究鄭少東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有關證據,鄭少東委託的律師作辯護發言。市民、記者及鄭少東的親屬共30餘人旁聽庭審。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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