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被執行死刑槍斃 |
2010-07-07 (11:58) |
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涉黑,7日在重慶被執行槍斃死刑。 2010年2月2日至6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指控文強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案,並於今年4月14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認定文強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宣判後,文強提出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文強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準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並下達執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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