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加建3法庭處理民事案 |
2010-07-07 (13:07) |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表示,由高等法院處理的民事案件,由07年的21078宗增加至去年的26849宗,增加27%。 唐英年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時指出,由於民事案件數量增加,性質亦更趨複雜,令司法覆核案件的平均輪候時間亦有所延長。 為了應付高等法院不斷增加的工作量,司法機構已盡量利用現有的所有法庭,而暫委法官的人數亦已增至現有法庭可容納的上限,以求縮短高等法院案件的輪候時間。為進一步改善,司法機構已於2010年2月徵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撥款,在高等法院大樓加建3個民事法庭。工程將於明年12月完成,預計屆時司法機構可更靈活增調司法資源,更有效地應付高等法院的案件量。 司法機構將繼續密切監察有關情況,並會竭力進一步縮短司法覆核案件的輪候時間。此外,每宗司法覆核案件均會按個別情況,作出考慮。有迫切性的案件會獲優先處理;若有充分理由,亦可安排盡快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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