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巡迴上訴庭罕判 殺警兇徒聯邦死刑撤銷 |
2010-07-02 (05:08) |
(紐約 )(美聯社紐約30日電)位於紐約市曼哈頓的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庭30日作出一項罕有判決,一名殺死兩名紐約市警員的兇徒,被判處的聯邦死刑,裁定予以撤銷。該名殺警兇徒被判的聯邦死刑是紐約市50年來的首宗案例。 上訴法庭這項推翻前判的理由是,檢察官在獲得兇徒朗尼爾.威爾遜(見上圖)的定罪後,在兇徒判刑聆訊中對陪審團的陳詞,是犯了法律上的錯誤,而當時的主審法官卻沒有加以改正。 除非上訴法庭的判決被檢方提出上訴,否則本案的死刑聆訊部分會發還下一級的聯邦地區法庭,重新考慮被告應否判決死刑。 上訴法庭表示,它撤銷本案聯邦死刑的原因,是因為檢察官向陪審團表示,威爾遜選擇受審,可顯示他不接受犯罪的責任,檢方此言是違反了威爾遜的憲法權利。 上訴法庭表示:「對那些認罪的人就可免死刑,對那些行使權利去受審的人士就建議死刑……這樣做是違憲的。」 上訴法庭又表示,檢察官提出威爾遜決定不出庭作證,就是陪審團應該否定他有悔意的另一個理由,檢方此言也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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