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年底前須陳述未來投資計劃 |
2010-07-02 (11:50) |
政府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廣播事務管理局就亞視和無線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進行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包括新增牌照條件,以改善兩家機構未來6年,即2010年至2015年的服務。 廣管局主席何沛謙強調,建議有助提升亞視和無線的服務,而新增的條件可令兩家持牌機構在牌照餘下有效期內,以觀眾利益為本的精神服務市民。 何沛謙指出,政府和廣管局一直密切注視有關亞視股東的問題,及其對亞視在中期檢討下所作出投資承諾的影響。廣管局最近收到亞視提交有關股權變動的申請。 廣管局在不影響考慮該申請的情況下,建議在亞視的牌照增加一項新條件,要求亞視在2010年12月31日或之前,向廣管局提交陳述書,令廣管局信納它有能力遵守其投資計劃,並且提出令廣管局滿意的履行投資計劃的方法。此建議已獲得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 另外,亞視與無線都要增加每星期播放香港電台或者是文藝節目的時數,高清節目及附有字幕的時數亦要增加;又規定兩間電視台要參與廣管局的公眾諮詢活動。 亞視和無線現時持有的牌照有效期為12年,由2003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廣播條例》及有關牌照訂明,當局可在2009年12月1日後,即牌照有效期過了一半(6年)後,就兩家機構的牌照進行中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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