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思否認懼怕發展商
2010-06-27 (10:16)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上周正式就優化建築設計提交報告書,建議就總樓面面積寬免設定上限,並減少地面停車場、露台和住客會所等設施的總樓面面積寬免,令樓宇減少「發水」,但沒有訂出總樓面面積寬免上限的實際數字,委員會主席陳智思否認懼怕發展商,只是交由政府考慮,若發展商不作出改善,相信政府會進行立法。

        陳智思表示,報告提出的51項建議明確反映市民對「發水樓」與發展商的經營看法,期望會出現大的改變,由於委員會不是行政部門,難以訂出總樓面面積寬免上限的實際數字,不同專業團體也持不同的意見,因此要求政府檢視並設定寬免上限。

        他認為,51項建議未必可以即時做到,但是全部都是可行的,若業界不執行,政府應考慮立法。他又說,現今社會實在能以容忍個別行業缺乏透明度,希望發展商銷售樓宇時增加資訊透明度,以便市民作出選擇。

        經過近一年的公眾諮詢和意見整理後,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上周五正式提交優化建築設計的諮詢報告書,就三個核心議題列出逾50項建議。包括政府就總樓面面積寬免設定整體上限,但未有建議數字比例,只提出當局應以「表現為本」及考慮個別地盤情況,釐定總樓面面積寬免的上限。

        至於被視為樓宇發水「元兇」的停車場,委員會亦建議降低其整體總樓面面積的寬免,但為了鼓勵停車場建於地底,建議地下停車場能享有較高的總樓面面積寬免。

        針對樓宇提供的設施往往增加樓宇體積,委員會建議減少露台和工作平台的總樓面面積寬面,降低非結構預製外牆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的厚度上限,以及撤銷郵件派遞室作為環保設施可獲得的寬免。

        委員會又希望,日後樓宇之間有適當間距,最少留有相當於建築物正面外牆總面積五之一至三分之一的間隔空間,又建議不足15米闊的街道,應強制地面至15米高的建築物部分後移,使街道中央與建築物之間留有不少於7.5米的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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