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選舉安排冀明年底定案 |
2010-06-26 (13:28)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計劃秋季向立法會提交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兩條本地立法條例草案,預計需時5至6個月審議,期望明年4至5月獲得通過;有關的選舉安排可望明年第四季定案。 林瑞麟表示,政改方案由特區政府主導,獲得立法會通過,但重申,即使香港取得共識的政制建議方案,最終仍需要提請人大常委會備案。他說,初步計劃立法會5個新增區議會議席,以比例代表制選出。至於選區的劃分,較多黨派提出以1個大區作為選區,但有政黨擔心,面對300多萬選民,部分規模小的黨派,未必有足夠資源宣傳。 故此,林瑞麟表示,將參考不同意見,也希望鼓勵多些區議員參選,認真落實擴大民主成分的選舉安排。 林瑞麟表示,正就規管立法會議員辭職及補選安排,研究修改法例,強調必須合理平衡議員權利及市民意願;有關修例建議,會在兩個選舉的本地立法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前提出。 至於何時和如何取消區議員委任制,他表示,正作內部研究,暫時未有結論,預計秋季一併提出;並強調,當局對取消有關制度的決心和方向是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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