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游說州參院立法 半自動手槍彈殼須誌印 |
2010-06-17 (05:29) |
(紐約 )(美聯社奧本尼15日電)紐約州一批市長、警察局長與檢察官15日集會游說州參議院立法,規定在紐約州出售的半自動手槍,子彈殼必須經過一種「微型誌印」的技術處理,以便能辨認發射的手槍,但州參議院卻未能通過這項法案。 紐約市長彭博會同30多位警官與其他官員表示,半自動手槍是罪案中最常使用的武器,子彈殼有時是唯一可以辨認槍械來源的證據。這項法案不會影響左輪手槍與長槍。 彭博市長表示:「我們要求州議會領袖給我們提供一項打擊槍械暴力的重要工具,這項微印科技幫助我們捉拿在紐約州殺人與傷人的罪犯。」 微印科技是在手槍發射時,會在彈殼上留下一個誌印。 彭博市長表示這項科技加在一支售價450元手槍上的費用不過是12元。 州參議院在15日原先已開始對這項法案進行投票,但當民主黨領袖發現還差幾票才能通過時,法案便被擱置。 「全國射擊運動基金會」則呼籲射擊運動人士、獵戶與槍主聯絡他們選區的州參議員反對這項法案,該會表示這種科技是存在漏洞的,罪犯也很容易瞞過這種誌印規定,法案又加重了槍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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