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龐氏騙局」律師判監50年 |
2010-06-10 (09:33) |
美國佛羅里達州聯邦法院判決,佛州律師斯科特·羅思坦因策劃「龐氏騙局」被判監50年。 根據法庭文件,羅思坦利用其名下的律師事務所以偽造的法律文書策劃「龐氏騙局」,詐騙投資者12億美元鉅額財富。羅思坦因此受到電匯欺詐、洗錢、共謀等多項指控。 羅思坦現年47歲,在佛羅里達州經營一家律師事務所。去年10月份,他在詐騙陰謀被揭穿後逃往摩洛哥,不久主動返回佛羅里達,同年12月份向聯邦調查局投案自首,一直被關押至今。 美國地區法院法官詹姆斯·科恩在宣佈上述判決時說:「這些犯罪行為可能是一個有執照律師能犯下的最嚴重的錯誤。」 科恩表示,羅思坦的「龐氏騙局」給投資者造成超過4億美元的損失。但考慮到羅思坦已同意放棄所有財產來彌補投資者損失,因此不再另行對其處以民事賠償處罰。 「龐氏騙局」是指以高投資回報率為許諾,騙取投資者投資,用後來投資者的投資去償付前期投資者的欺騙行為。世界金融歷史上最大的「龐氏騙局」為麥道夫欺詐案,涉案金額超過600億美元,主犯伯納德·麥道夫去年被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判處15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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