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擬加薪0.56% - 1.6% |
2010-06-08 (18:16) |
公務員事務局今天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低、中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0.56%;首長級及高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為1.6%。 該局表示,已向4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薪酬調整方案,並追溯至4月1日起生效。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最近完成的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和公務員士氣後,作出有關建議。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向高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與高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1.6%相同;向中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0.56%相同。 向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提出的方案,較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0.16%為高,這是因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引用「調高」安排。 在「調高」安排下,若低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低於中層薪金級別,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可被「調高」至與中層薪金級別的薪酬趨勢淨指標的水平。 每年的薪酬趨勢調查不涵蓋首長級公務員;他們的薪酬調整方案與高層薪金級別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方案看齊。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考慮職方就當局的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後,就本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最後決定;如有需要,會尋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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