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宿者倡權人士控渥京安省違憲 |
2010-05-28 (05:51) |
(多倫多 )(綜合報道)4名無家可歸及曾經無家可歸的多倫多人士,周三入稟安省高等法院,狀告聯邦及安省政府違背《加拿大人權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他們指聯邦和省府「製造及維持導致和延續無家可歸及居住條件惡劣住房的狀況」,並要求法院下令兩級政府落實有效的房屋策略,以減輕上述狀況。 「加拿大平等住房權利中心」支持該項法律挑戰。該中心的花霞(Leilani Farha)表示,無家可歸人士本來無須通過狀告政府,來保護他們的權益。但在政府對他們的呼聲置若罔聞的情況下,法院是唯一的選擇。 19歲的塔努佳佳(Jennifer Tanudjaja)剛讀完專上學院一年級,並且夢想將來上完大學,當一名假釋官員。她14歲從兒童援助社(Children Aid Society)的集體屋逃出來,成了無家可歸人士。 房租貴過收到福利 自從3年前做了母親後,她決心改變自己的生活。她目前憑每月935元的福利金生活,但他的房租就高達每月997元。這意味著她只能靠兩名孩子不到800元的牛奶金過活。 該案3名代表律師之一羅森塔爾(Peter Rosenthal)指出,多倫多的聖米高醫院研究員黃思聰醫生(Stephen Hwang)在2009年的一份研究報告中指出,居住狀況惡劣的人比安居人士死亡率高。而「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的數據亦顯示,單親、原住民及老人比普通加國家庭,住條件惡劣住房的機率更高。 安省可望下個月宣布可承受房屋策略。 數份聯合國報告已經敦促渥京擬定解決無家可歸及住房條件惡劣問題的方案。 花霞表示,新民主黨提出一項私人議案,要求渥京制訂帶有可衡量目標及時間表的全國房屋策略。該議案已在眾院通過二讀,但因沒有保守黨的支持而凶多吉少。 人力資源部長范茵麗(Diane Finley)的發言人表示,政府對該官司及私人議案均無可奉告。但是,政府正花費78億元的稅務補貼,在全國範圍刺激房地產業,改善住房及創造就業。資料來源: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