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買房子被批監管寬鬆 當局質疑非法置業情況遭誇大 |
2010-05-25 (05:01) |
(澳洲 )(本報綜合報道)去年海外人士在澳洲購下總值149億元的物業,包括價值24億9千萬元的二手房子。 聯邦政府並無公布有關資料,但外國投資審核委員會(FIRB)上周在網上發表的一份報告中載有上述數據。 據《星期日電訊報》取得的數字顯示,政府去年批准外國投資者購買商用或住宅物業的申請達4827宗,其中約半數涉及臨時居民置業作為其主要住宅。988宗獲批申請是投資者購買空地以分割住宅用地或建屋。 維省是最多外國投資者選購物業的省份,其次是昆省和紐省。獲該委員會批准的申請數目,維省有1562宗,昆省有1093宗,紐省有956宗。 但有關數字並不完整,因為政府在去年4月修例,若外國人購買的是主要住宅,可以毋須通知委員會。根據外國投資法,非澳洲居民可以購買一間房屋作為其主要住宅。 外界一直批評政府的外國投資法太過寬鬆,令房價不斷上漲。雖然政府上月宣布會收緊審批程序,但專家認為有關措施對樓巿不會起很大作用。 反對黨影子財長何奇(JOE HOCKEY)說:「過去12個月以來,政府的外國投資法例處理得很鬆散。顯然,他們制定的法例令外國人容易置業,導致房價上升。」 移民法專家斯特雷頓(DAVID STRATTON)表示,修訂只針對懲罰違規者,實質變化不大,外國人仍可在澳洲置業。 外資公司可為其駐澳洲職員購買二手房屋;發展商可向外國人銷售房屋而不受限制,只要在本地宣傳便可。 在2007年至2008年,在澳投資最多商用與住宅物業的海外人士來自美國、英國和阿聯酋。翌年,新加坡投資者居榜首,其次是美國和英國。 不過,據《星期日時代報》報道,當局未有發現足夠證據顯示非法房屋買賣的情況普遍。 據該報獲得的文件顯示,外國投資審核委員會在一月曾懷疑傳媒指外國人在墨爾本和雪梨非法購買多間房屋的報道有誇大之嫌。但財長施旺(WAYNE SWAN)表示密切關注事件後,委員會對此進行了調查。 據該委員會的內部文件和向公眾發出的書信顯示,政府上月打擊外國投資活動之前,沒有證據顯示墨爾本非法買樓的情況普遍。 助理財政部長謝里(NICK SHERRY)上月重新規定,臨時居民購買房屋前要向外國投資審核委員會提出申請並經過審核程序,且須在離開澳洲前將物業賣出。 委員會3月在墨巿的SOUTH YARRA、TOORAK和BRIGHTON等地區對58名海外買家進行調查,結果發現至少一半買家為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部分買家已獲批准購買物業,另外數名買家表示購買新物業進行投資,這是法例所容許的。 委員會並沒有發表文件說明有否發現證據證明有違規行為,謝里亦不願公布調查結果。 根據委員會最新年報,外國人置業投資活動在法例修訂前有下降趨勢,購買現成住宅的獲批申請由2008年3月前9個月的3021宗減至2009年3月前同期的2424宗,總值由256億元降至246億元。(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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