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籲防出獄性罪犯 |
2010-05-22 (05:51) |
(溫哥華 )(本報記者)溫市警發出警告,提醒公眾小心一個刑滿出獄的原住民性罪犯有意在溫市居住,警方認為他再度犯案的可能性極高,對成年及未成年女性均構成威脅。 溫哥華市警發言人麥吉尼斯(Jana McGuinness)周四表示,刑滿出獄的惠頓(Wesley Johnathan Wheaton,圖),他在1985年被判暴力強姦、綁架及搶劫罪名成立入獄。他於1993年獲得假釋後,再度因性侵犯14歲以下兒童罪名成立而入獄。 惠頓上述兩案均在加州犯下,他二度入獄後曾接受評估,並被認定重犯可能極高,因此未獲假釋直至服滿刑期。 惠頓是原住民男子,現年44歲,身高5呎9吋,體重150磅,黑髮,棕眼。 惠頓出獄後必須遵守多項法庭禁令,包括禁止接觸19歲以下人士、禁止飲酒及前往16歲以下人士經常出現的公共場所等。公眾如發現他違反任何禁令,應立即致電911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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