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虐貓 囚30天
2010-05-19 (05:37)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一男子涉嫌在2006年聖誕節以掃帚柄猛打一隻貓,遭判監30天。

        被告卡納迪(David Wayne Canaday)承認一項虐畜罪,判監30天,另罰款50元。此外,他被判10年不准畜養動物,接受精神評估及由監守行為官員決定是否須要輔導。

        事件發生於鄧肯市,但在片迪頓審訊,他未有依期在2007年12月出庭,當局於是發出通緝令拘捕他歸案。

        他於本月初在尼爾遜因一宗交通意外被捕,事有湊巧,拘捕他的警員,是一位前愛護動物會(SPCA)虐畜調查員。

        2006年12月2日日,卡納迪在鄧肯市一戶人家過聖誕,當主人外出時,卡納迪以掃帚柄猛打戶主畜養的一頭貓,但他告訴戶主說貓兒發生意外。貓兒後來因嚴重受傷遭人道毀滅。

        愛護動物會調查員發現屋內有血漬,牆上有被打穿痕跡,牆及窗台留有貓爪印,知道並非「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