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單意外踢爆婚外情 雙失婦狀告羅渣士
2010-05-19 (05:45)
(多倫多 )(綜合報道)她的丈夫已經離去,而她目前正控告這家電訊供應商索償60萬元,理由是侵犯隱私及違反合約,導致了她所指稱的破壞她的人生的後果。

        納吉(Gabriella Nagy)於2007年以娘家姓名擁有一個羅渣士的手機帳戶,帳單則月寄往她的住處地址。她的丈夫是該家庭在相同地址的有線電視帳戶持有人。約於2007年6月4日,他致電羅渣士,加入互聯網及家庭電話套餐服務。

        一張帳單列明所有項目

        根據入稟安省高等法院的申索陳述書,在接著的一個月,羅渣士將旗下全部服務的「整體」發票寄往該地址,當中包括納吉的手機服務的明細帳單。

        當納吉的丈夫查閱羅渣士的帳單收據,他看到涉及同一電話號碼的數次長達一小時的通話。

        現年卅多歲的納吉說:「沒有人這樣做,而他並不愚蠢。」

        納吉向《星報》表示,她的丈夫致電這個電話號碼,與該「第三方」通話,而這個第三方證實該段只維持了數星期的關係。

        「我的丈夫沒有告訴我他是這樣發現,他只是離去。」

        該份陳述書稱:「該名丈夫利用了由答辯人(羅渣士)單方面向他披露,以往屬於私人及保密的資料來查詢有關原告人(納吉)所致電的人及這些通話的性質。」

        這份內容尚未在法庭上獲得證實的陳述書指稱,羅渣士單方面終止了與原訴人用娘家姓名達成的手機合約,並且將其納入使用她的丈夫姓氏的帳戶之內。

        「原告人的娘家姓名與丈夫的姓氏不同。答辯人這樣單方面的行動是在沒有原告人的知情、資料、信任、默許或同意之下做出。」

        「不應負任何責任」

        羅渣士在答辯書中否認終止該合約,並且表示該公司不可以被追究有關該婚姻的狀況,原告人的婚外情及隨之而來的婚姻破裂,以及該婚姻破裂所對她造成的影響的責任。

        「羅渣士並不是這些事情的成因。不論原告人及她的丈夫在2007年7月收到的羅渣士發票是採用甚麼形式,該婚姻破裂及其效果已經發生,或者不管如何總會發生。」

        羅渣士承認把向原告人及她丈夫所提供的不同服務採用綜合帳單,以便向他們的住所寄出每月一份帳單。「除了行政效率外,這樣做會令到原告人及她的丈夫在服務方面獲得節省。」

        納吉對所發生的事情深感尷尬及慚愧。她在談及這段私通時說:「這是錯誤。」「但我不應因此而失去我的人生。」

        她要求不要報道前任丈夫的姓名,以免他遇到更多尷尬。他的姓名未有出現在入稟法庭的文件上。她說:「我失去一切。」

        「我想其他人知道一家大公司所做過的事。我把我的私人資料付託給羅渣士。我們有合約,及將我的人生完全交在他們手中的協議。」

        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