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案一審宣判 |
2010-05-18 (09:49) |
國美集團前主席黃光裕涉嫌非法經營、內幕交易、以及行賄案,今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宣判。 法院外設立警戒線,鎖法部分行人路,有數輛警車停泊在外圍加強戒備,警員登記在場記者資料。內地傳媒報道,估計黃光裕判刑會在20年之內,但有可能被罰破紀錄的10億元。 黃光裕被控3宗罪。他涉嫌在07年非法買賣8億多港元,被控非法經營罪;他又在旗下公司重組資產期間,涉嫌內幕交易,指使他人利用85個股票戶口,買賣公司股票,成交額超過14億元人民幣,帳面獲利達3億元人民幣。黃光裕又被控行賄5名國家工作人員,涉及456萬元人民幣。黃光裕早前否認所有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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