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簽證入境者若遭遞解無權抗辯 巡迴上訴庭裁決將拆散數千夫妻
2010-05-17 (05:29)
(紐約 )(紐約時報訊)一名擁有英德雙國籍的男子,因綠卡申請文件出錯而被關進移民拘留中心,面臨免聆訊遞解出境和10年不准入境美國的嚴厲懲罰。在他美國公民妻子愛麗和律師的努力下,桑德周五(14日)終於獲釋,但他們對身陷相同境遇的其他家庭深感擔憂。

        洛杉磯27歲的心理學家愛麗和33歲的德國神學家桑德大約3年前在網上結緣,去年6月結為伉儷。探望過男方家長後,兩人8月返美,住在新澤西州Plainsboro市,9月提交移民申請。桑德與全世界36個國家的數百萬名遊客一樣,依照免簽證計劃入美,並在90天內提交綠卡申請。但在今年3月9日面談之前,愛麗接到通知稱他們遺漏了一個重要的申請表格I-130,缺了它,綠卡申請將被視為無效,因此嚴格算來,桑德已經逾期滯留了4個月。但桑德夫婦按照律師的指示,立即支付了355元手續費,重新提交了申請。但5月4日3名執法人員仍然闖進他們新州的住所,銬走桑德。

        桑德夫婦面臨的麻煩是,免簽計劃有一條很容易被忽視的條款規定,免簽入境的外國訪客必須放棄任何上訴遞解的權利,庇護情況除外。

        通常而言,在實際執法時,結婚綠卡申請者能得到寬大處理。即使在美居留超過90天,只要合法入境,就允許他們將身分調整為永久居民。桑德夫婦應該符合條件。但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庭4月22日在審理另外一宗案件時,改變了對新州、賓州、德拉瓦州和維京群島的政策,宣布所有免簽入境的逾期滯留外國人,不得以配偶是美國公民為由上訴遞解裁定。律師稱,包括桑德在內將有數千對夫婦受到不利影響,而且受條款限制,他們還無權獲得保釋聆訊,或抗辯遞解裁定。為此,全美12個地區巡迴法庭中有一半也做出類似裁定,但其中不包括紐約州。

        幸運的是,在媒體的關注和律師的努力下。周五(14日),也就是桑德入獄的第十天,桑德獲釋。移民和公民執法局的發言人也表示,該局將行使自身權力,允許桑德修補他的案子。

        事實上,上訴法庭的裁定還有更大的遺留問題。官員稱,根據該項裁定,如果綠卡申請在外籍配偶免簽入境90天之後提出,移民局不再根據婚姻關係批准綠卡。不過目前在其他作出類似裁定的巡迴法庭管轄的州份,移民當局通常更加寬容,行使自身權力批准此類案件,而不是下令遞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