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巧克力色魔」被判監十三年半 三女子慘被人落迷姦藥 |
2010-05-14 (05:31) |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一名一度被警方冠以「熱巧克力色魔」綽號的男子,昨日因為下迷藥和強姦三名女子,被法庭判入獄13年半。 48歲報住墨爾本郊區南耶拉的被告巴卡斯(HARRY BARKAS)在1991年至2005年間,先後落藥迷姦三名女子。他在維省郡法庭上承認三項強姦罪名。 法官PAUL LACAVA在判案時指被告的行動是有預謀的、是故意的及卑鄙的。「本席不能相信你對你的行動已有悔意,或不會再犯。」法官說。 警方一度給予被告「熱巧克力色魔」綽號,因為有兩名涉嫌受害人指稱被告事前給她們飲熱巧克力,但被告沒有被起訴這些控罪。 巴拉斯是另一名連環色魔辛戴亞斯(JOHN XYDIAS)的老朋友,後者犯案手法也是先用藥物迷暈事主,然後強姦。辛戴亞斯去年因十一項迷姦罪被判入獄。 據案情大意,巴卡斯在兩名受害人的飲品中暗中加入迷姦丸,欲稱「白十字架」的ROHYPNOL鎮靜劑,令到事主昏迷或半昏迷。事主醒時發現已被被告強姦。被告向第三名受害人表示,自己能夠為對方催眠,並且給事主六粒藥丸鬆弛一下。事主翌日下午醒來,發現被告臥在身邊,沒有穿上褲子。 法官表示,每名事主均與被告認識,因此精神及情緒均大受打擊。被告必須服刑至少9年才有資格申請假釋。計算已被扣押時間,六年後便可出獄。(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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