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認管有毒品押後判刑 |
2010-05-07 (11:15) |
一名16歲中學男生在公園與朋友吸食俗稱「K仔」的氯胺酮,他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原定今早判刑,裁判官後來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 辯方律師在庭上表示,由於被告認為已領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提出他與黑社會有來往存在誤解和感化官溝通有問題,要求再提取另一份感化官報告,同時亦要索取懲教署及戒毒所的報告。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2星期判刑,同案4名被告年紀較輕,下星期會轉介兒童法庭判刑。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2月中,與4名朋友在屯門蝴蝶灣公園的傷殘人士洗手間吸食「K仔」,被巡警目擊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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