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用客戶23萬 律師遭除牌 |
2010-05-01 (05:57)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卑詩省烈治文市一個律師,因為盜用客戶的金錢,已於本周遭卑詩律師公會除牌及罰款3.7萬元,今後不能再從事律師工作。 這位違反專業操守的律師布林克霍恩(David William Blinkhorn),從多位客戶的銀行信託戶口中,擅自調動款項作私人用途。 布林克霍恩沒有否認自己盜用客戶金錢,但就表示,自己當時家庭生活和工作壓力很大,並且患上嚴重抑鬱症。 辯稱患嚴重抑鬱症 案情顯示,由1999年至2006年期間,布林克霍恩擅自從不同客戶的賬戶,調動存款以供己用,並且沒有保存這些提款單據作為紀錄。 其中一位受害人、退休音樂教師泰勒(Phyllis Taylor)在2004年過身之前,聘用布林克霍恩訂立遺囑,以分配她總值26萬元的遺產。 烈治文區報報道,根據該遺囑,泰勒的姪女可獲得5,000元;另外,為一個年輕女子成立2.5萬元教育基金,而餘款則撥作慈善用途,受益機構包括烈治文醫院和愛護動物協會等。 不過,除了以上兩位女子獲得一共3萬元之外,其餘23萬元均被布林克霍恩盜用,到了2006年1月,泰勒的信託戶口只剩下6.62元。 卑詩律師公會譴責布林克霍恩的行為等同「偷竊和說謊」,因此必須吊銷他的律師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