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車撞鹿導致受傷 卑保一度拒賠 妻控夫疏忽駕駛 |
2010-04-29 (05:32)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車禍發生在2007年7月,女事主弗賴多尼(Jennifer Freidooni)與丈夫及孩子們,正駕車經16號公路(Hwy. 16)從亞省前往溫哥華。她的丈夫負責駕車,結果撞上一頭突然衝出公路的野鹿。 代表弗賴多尼的律師梅西奧(Wes Mussio)表示,女事主丈夫投保的卑保拒絕支付賠償,理由是「天災」(act of God)導致該宗車禍。 夫妻感情無損 梅西奧表示:「我們不得不控告她的丈夫,從而由卑保支付她受到的傷害賠償。」 卑詩最高法院上周五公布的判決書表示,婦人丈夫在法庭上承認,他當時駕車的時速超過了規定20公里,而且一邊聽音樂一邊駕車,法庭由此認定,他疏忽駕駛罪名成立。 梅西奧表示,無法準確估計卑保賠償的金額,但預料賠償金額將超過10萬元。他又說,預料卑保會就此案提出上訴。他透露,這次訴訟只屬事主家庭的法律策略,他們夫婦倆仍然快樂地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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