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麗青指兩岸規範管理漁船船員勞務合作 |
2010-04-28 (11:20) |
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指出,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進入了規範管理的新階段,將有助於保障漁船船員及船主的正當權益,推動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健康發展。 范麗青表示,據了解,目前大陸經營公司與台中介機構已簽訂了近海及遠洋等22項勞務合作合同。按照新制雇用的首批37名大陸漁船船員於4月26日赴台。至4月底,還將有100多名大陸漁船船員陸續赴台。 范麗青指出,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進入了規範管理的新階段,將有助於保障漁船船員及船主的正當權益,推動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