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報稅低於真實收入 被炒員工告老闆騙稅 |
2010-04-28 (05:21) |
(紐約 )(本報記者陳帆紐約報道)在曼哈頓中城開辦中餐廳的閩籍陳女士昨(26日)表示,按規矩幫助員工報稅,誰知員工因表現不佳而被解僱後,竟委托律師到勞工法庭控告,稱僱主欺騙稅務局,為其報稅的薪資低於其真實收入。陳女士認為,根據員工的要求進行報稅,卻還會因此被反咬一口。 陳女士介紹,這名同樣來自福建的林姓外賣郎自2008年6月底至11月14日期間在其店中工作,但由於工作期間表現不佳,常常發生送餐後因小費太少而言語辱罵顧客或當面抱怨,如當場以英文說顧客小氣,或帶種族歧視地稱對方為黑婆、黑鬼等等,因此常常受到餐廳客人的投訴,一周最少一次,餐廳的許多訂餐常客因而不願上門訂餐。 因為其表現不佳,餐館最終決定將其解僱,並付清了所有薪資。事後至今,這名外賣郎卻常常找上門要挾,開口要價3000元,表示如果不賠償他丟失工作的損失,就去法院控告僱主。該名外賣郎並於近期委托律師將餐館業者告上勞工法庭,稱餐館僱主未有根據法律規定支付最低時薪,無超時工資和加班費,更稱僱主欺騙稅務局,為其報稅的金額遠遠少於其每月的真實收入。 陳女士表示,餐館當時報稅的時候是根據該外賣郎的要求,說是只有個人一年報稅少於7000元,才可以申請醫療補助。為了好心幫助他,餐館才決定這麼做,同時餐館也是根據聯邦法律對外賣郎所規定的4.6元最低時薪進行報稅,而小費都已經進了外賣郎的口袋,餐館更是不清楚這名外賣郎掙了多少小費。 陳女士對這名外賣郎如此敲詐餐館感到十分地氣憤,如今被告,還得支付律師費進行應訴。陳女士說,經濟不好的年份,生意銳減1/3,如今還要花財力和精力來應對這樣的敲詐,實在是心灰意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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