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偷資料 被控4罪 即時革職 溫警涉執勤時賣大麻 |
2010-04-23 (05:42)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溫哥華市警察局一個當差約5年的警員,涉嫌販毒及濫用警方電腦系統竊取資料,周三返回位於甘比街的溫市警察總部上班時遭拘捕,並遭即時革職。溫市警察局長朱小蓀強調,警隊上下對今次有同袍涉嫌知法犯法均表震驚和遺憾,而警隊將竭力挽回聲譽和公眾的信任。 朱小蓀表示,涉案31歲警員霍德森(Peter Hodson)被控4罪,包括一項在去年12月4日至今年4月20日期間販賣大麻、兩項違反誠信,以及一項爆竊罪。霍德森目前羈留在囚室,周四提堂。 溫警聯同騎警臥底蒐證 他指出,溫市警方今年2月首度獲悉,霍德森懷疑從事販毒活動之後,立刻聯同皇家騎警臥底探員,對霍德森展開調查,而經過兩個月的深入調查後,警方終掌握充分證據,並且把這個警隊「害群之馬」(rogue officer)逮捕。 朱小蓀又指出,溫市警方內部調查科的同事,在今次整個調查過程的表現非常專業,不偏不倚,務求把任何瀆職警員繩之於法,他對這種秉公處理的態度覺得很自豪。 他強調,除了霍德森之外,並沒有其他溫市警務人員涉及本案。另一個和霍德森同時被控販毒的男子拉皮坦(Oscar Lapitan),只是普通市民。 據瞭解,2008年11月,霍德森也涉嫌在溫市醉酒駕駛被捕,案件目前在排期審訊,不料他今次又涉嫌在最近5個月於當值及休班期間販毒,令朱小蓀決定立刻把他革走,而非停職或調職候查。 疑犯又涉醉駕候審 霍德森遭革職前,隸屬溫市第二警區一般巡邏隊,職務包括在東百老匯街(E. Broadway)以北、阿波特街(Abbott St.)以東的緬街(Main St.)沿線地區執行巡邏任務。 朱小蓀表示,據他所知,溫市警局在此之前,並沒有發生其他類似的嚴重違法事件(詳另文)。 溫市警方已知會卑詩省警察投訴專員辦公室有關本案的進展。 朱小蓀說:「如果一個壞蘋果讓市民對警隊的信任造成任何影響,我謹此懇切地代表本人,以及溫市警局全體警務人員和文職人員,向所有受到今次事件影響的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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