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狀被控偷客戶錢押後審 |
2010-04-20 (11:21) |
執業女大律師林田鈿及一名法律行政人員,在處理一宗詐騙案時,涉嫌偷去客戶夫婦的金錢,被控盜竊等罪名,而該名法律行政人員更涉以律師行信紙,申請到懲教署探監,今早在區域法院提堂。 林田鈿否認控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20日開審,預計要審訊8日,屆時會傳召9名證人作供。2人繼續准以10萬及5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2名被告為何應彬(49歲)及林田鈿(43歲),分別報稱法律行政人員及大律師。控罪指,06年9月至07年9月,何應彬與林田鈿偷去客戶妻子VickieLynnSmith5000美元,而林田鈿企圖偷去Smith及客戶RyanJosephKewckJohn共4000美元;何應彬則以印有張昭婷、嚴興鳳律師事務所信頭授權書的假文書,誘使懲教署准許其探訪多名客戶,並涉嫌偷去該律師行3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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