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稀動物器官製藥 違反美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嗜食虎骨熊膽觀念 |
2010-04-16 (05:27) |
(洛杉磯 )(本報記者丁曙洛杉磯報道)洛杉磯國際機場(LAX)曾經查獲多起華人走私野生動物案件,其中以攜帶一具完整的西伯利亞老虎骨骼的走私案最為轟動。 1995年,來自中國吉林省延邊朝鮮自治州的安昌浩(Chang Hao An),隨身攜帶一副完整的西伯利亞虎的骨骼,在洛杉磯機場被查緝。此外,他還帶有2隻熊膽囊,200瓶總重量約1公斤的乾熊膽汁,60盒含有犀牛角、麝香、鹿茸、野羚羊角成份的中藥丸,以及其他含有珍稀動物成份的中藥材,總價值超過80萬美元。 此案由聯邦檢察官以「走私稀有動物」等罪名向洛杉磯聯邦法院提起公訴,安昌浩辯稱「文化差異」,這些中藥製品和藥材買賣在中國是合法的。但聯邦法官仍裁定安昌浩違反了美國法律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於1995年4月4日,判處安昌浩有期徒刑21個月,西伯利亞老虎的虎骨交由洛杉磯縣自然博物館保管,其它走私品也全部沒收。 同年9月,中國吉林省延邊自治州的金向陸、高崇瑞、金永澤、李松月,因公務赴美,走私100多磅熊膽粉,以及鹿茸、犀牛角等珍稀動物器官,總價值百萬元以上,在洛杉磯國際機場被查獲,遭聯邦大陪審團控以多項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走私野生動物的罪名。最後,法庭根據各人攜帶熊膽的數量及價值,分別判處金永澤和李松月監禁77天、高崇瑞監禁1年、金向陸監禁8個月及緩刑1年,刑滿釋放後由移民局遣返回中國。 安昌浩走私虎骨以及金向陸等人走私熊膽等並非偶然現象,因為美國華人商業市場有這樣的需求。不久,聯邦漁獵野生動物局(Fish& Wildlife Service)洛杉磯辦公室職員在華埠赫然發現,中藥店裡出售虎骨酒、麝香丸、熊膽膏等禁藥,商標紙上還活靈活現地畫著虎、豹、熊、鹿等保育動物,大吃一驚。 於是,聯邦漁獵野生動物局、食品藥物局(FDA)、海關、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等執法單位,在洛杉磯展開了「保護野生動物宣傳」活動,宣導華人不可將虎骨、麝香、熊膽、犀角加入中藥,藥鋪子也不准賣這類禁藥,顧客即使真的相信「虎鞭壯陽補腎」也不要買。華埠一家老字號參茸行因為售賣熊膽,被洛杉磯縣高等法院判罰款2000元,店主緩刑兩年,並勒令在報章刊登廣告,說明販賣熊膽是違法的行為。(專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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