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建議規管樓宇樓層編排 |
2010-04-16 (18:36) |
屋宇署修訂有關建築物樓層序號的指引,訂明一棟樓宇的所有樓層都應該有邏輯地以順序數字編排。 修訂建議除了「四」、「十三」及尾數是「四」的樓層序號可刪去外,並不接受刪除其他樓層序號的做法;至於採用非數目字(除非與正常數目字一併使用,例如二十樓空中花園)、別號、「亦稱」(例如「亦稱X樓」)、以及非邏輯和順序的樓層序號安排都不可接受,以免令樓宇使用者及提供緊急服務的人士感到混亂。 認可人士向屋宇署提交建築圖則時,應該在圖則上清楚標明樓層序號。如果該署或其他有關政府部門認為圖則上的樓層序號並非有邏輯地安排,有可能會引起混亂的話,就會建議申請人適當地修改圖則。 根據屋宇署的計劃,新的樓層序號制度將會適用於在今年九月一日或之後申請「佔用許可證」(入伙紙)的新發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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