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須披露涉高層交易 |
2010-04-12 (18:49) |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為增加未建成一手私人住宅物業交易資訊的透明度及準確性,會在3方面加強規管,包括建議要求發展商在公布成交資料時,須同時披露涉及與公司高層有關的交易資料。 有關披露未必須指明何位高層人士,但要披露涉及單位及成交價。鄭汝樺說,這一方面可保障私穩,亦可提供一定透明度。 其他改善措施包括針對有機會誤導買家的示範單位展示,例如會錯誤地增加空間感的格間或裝置;發展商應標明示範單位那些設備或裝置亦會由日後落成單位提供。 當局會要求樓盤的宣傳資料提供物業正確區域及地址,並應容許準買家拍照。 鄭汝樺今天在巡視部分示範單位後向傳媒表示,當局已就規管示範單位與香港地產建設商會進行討論,已有一定進展,會朝上述方向繼續工作,希望準買家可獲清晰、準確的資訊。 她又指過去幾個星期,曾參觀不同示範單位,有些單位已符合要求,但有不少仍有改進空間,例如示範單位連外牆及大門都沒有,令人產生錯誤的空間感。 鄭汝樺表示,當局關注樓價上升的問題,會在土地供應上下功夫。她指,現時二手市場有一定的供應,今年首季應有13,000多個200萬元以下的單位成交。 她亦回應今天有報章比較香港與新加坡房屋制度的報道。鄭汝樺指,這樣的比較未必全面。新加坡有85%是公營房屋,資源來自1個中央公積金制度。一般僱員要以薪金20%供中央公積金,亦要繳交最高達20%的薪俸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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