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對新任命感榮幸 |
2010-04-08 (15:14) |
行政長官曾蔭權任命法官馬道立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期於9月1日生效。馬道立法官表示,對於行政長官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深感榮幸。 終審法院是本港的最終上訴法院,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組成,非常任法官也可應邀參加審判案件。《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司法機構之首,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執行其他合法地不時委予他的職能。 馬道立法官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袁家寧法官的配偶。為避免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及予人有利益衝突的觀感,馬道立法官如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他將不會審理對袁家寧法官曾審理的案件提出的上訴個案,也不會處理涉及袁家寧法官的行政事宜。 馬道立法官表示,對於行政長官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深感榮幸。他知悉政府當局正徵求立法會的同意,因此他不宜在現階段作進一步評論。他表示,充分了解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的期望,如獲得委任,他將會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司法獨立得到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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