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審扁家弊案馬永成林德訓出庭 |
2010-04-07 (16:07) |
在台灣,高等法院 7日開庭審理扁家弊案,前總統陳水扁出庭應訊。法院並傳訊被告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和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 林德訓出庭時表示,看到前總統府會計專員陳鎮慧對諸多犯行均不知情卻認罪,他感觸良多。他不懂,「自己是不是也要認罪、司法是否鼓勵這樣的行為?」 林德訓出庭時表示,陳水扁從未要他經管國務費,自己在國務費中的角色單純,在各項單據上簽名,都是被告知,一審時卻被認定為不法、與他人有犯意聯絡。他說,若光憑簽名的形式就認定他有罪,乾脆直接判刑確定就好,何須開庭。 林德訓接著放低姿態表示,上周出庭看到陳鎮慧認罪,感觸良多。他說,陳鎮慧對前總統夫人吳淑珍以他人發票申報國務費表示不知情,也認為吳淑珍為陳水扁管錢,將國務費交給吳淑珍並無不法,行事均聽從會計處的建議,卻在庭中認罪。他不懂,「自己是不是也要認罪?司法是否鼓勵這樣的行為?」 林德訓稱,每個人都背負極大壓力,自己官司纏訟多年,努力不影響家人、小孩的生活,一度非常疲憊,甚至對司法不抱持希望。但他一直認為,自己沒有貪污,也沒有幫助任何人貪污,不希望罪名汙衊他的小孩與家人,所以非常努力走下去,期望合議庭能易地而處,將心比心。 馬永成則舉英國首長、議員為例,指他們也使用特別費也曾公私不分,但最後僅將不法所得繳回,並沒有遭以貪污刑責處罰、論罪。 他表示,國務費是歷史共業,自己從不知道會計作業內容,也從未保管過機密費,沒有控管權,也沒有容許機密費挪為私用。他說,自己沒有拿到一塊錢好處,卻判得比其他被告還重,令他難以承受。 合議庭將於下午繼續開庭,由馬、林律師團繼續辯論,陳水扁則於9日再開庭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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