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同意匯回海外資產 |
2010-03-22 (12:41) |
在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發出聲明,同意匯回扁家在瑞士帳戶約2100萬美元的款項,但應匯至由公正第三者監督管理的信託帳戶,且用於支持台灣本土力量與捐助社會公益弱勢兩大用途。 針對高院審理扁家洗錢案,吳淑珍22日發表3點書面聲明指出,海外帳戶資產的來源皆為合法政治獻金,為貫徹公共財的信念,如同過去8年陳水扁在總統任內捐助民進黨共約新台幣13億元的作法,全數用於公眾,家人絕不使用任何一塊錢。 她表示,兒子陳致中夫婦已向社會承諾海外帳戶資產匯回台灣捐作公益,陳家人的承諾從來沒有改變,可由社會公評並受人民檢驗。 吳淑珍強調,她是以「主動、自願、善意、配合」的態度將海外帳戶資產匯回,絕非畏罪繳回貪污所得、也不是檢察機關追回犯罪所得、更非洗錢帳款進入國庫。 她說,按照國家法律規定,這些款項並無法律上義務匯回,因此外界扭曲的污名化說法,形同媒體公審、有罪推定,她表示嚴正抗議。 吳淑珍表示,為了確保海外帳戶資產的每一塊錢都能用於她所主張的「本土」及「公益」用途,海外款項應該匯至一個由公正第三者監督管理的信託帳戶,而非檢察機關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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