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同意鉅款匯特偵組指定帳戶 |
2010-04-06 (13:38) |
在台灣,前總統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志銘今天表示,為了讓陳水扁有機會交保,扁妻吳淑珍已同意將海外帳戶鉅款,匯回台灣特偵組指定 的帳戶查扣;同時,相關同意文件也已簽署完畢。 扁家四大弊案起訴後,海外資金帳面負責人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扁媳黃睿靚決定將款項匯回、換取認罪協商,但始終沒有進展。江志銘表示,原本吳淑珍堅持,海外帳戶金錢必須匯回台灣公正第三者的帳戶成立專戶,作為扶助弱勢、扶助本土力量與從事公益使用。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扁案近半年,將於 6月11日宣判;審判長鄧振球3月起在開庭時,都問匯款進度。合議庭4月2日於庭中向扁家下最後通牒,若將海外鉅款匯回,陳水扁交保可能性很大;若匯不回,交保可能性將很小。 江志銘說,為此,吳淑珍與陳致中、律師研究後,也不再堅持,且已完成簽署相關同意書;剩下的就是台灣特偵組與瑞士的司法互助進度。 扁家若在二審宣判前,配合檢方將海外款項匯回特偵組指定帳戶查扣,不僅陳水扁獲交保可能性增加,陳致中更可望獲緩刑。 江志銘上午陪同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教授、台灣客社社長張葉森,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時表示,若吳淑珍海外帳戶金錢匯回台灣,是陳水扁交保的條件之一,律師當然也希望司法互助的進度可以更積極一點。扁家目前完全配合特偵組。 2008年 8月,陳水扁一家海外逾億元鉅款遭瑞士檢方以有洗黑錢之嫌查扣。消息曝光後,陳水扁夫婦堅稱款項均屬政治獻金與選舉結餘款等合法來源;直到特偵組於2008年12月將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及洗錢等案起訴後,外界才得知,海外鉅款確有可能是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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