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申按要求 新例衝擊首置人士 |
2010-04-05 (05:08) |
(溫哥華 )(本報綜合報道)近年一些首次置業人士能夠在卑詩省溫哥華、安省多倫多以及其他主要城市的熾熱地產市場,買屋自住,常因可以出租部分地方來取得收入。但當在有關的新規例4月19日生效之後,這種原本有利於申請按揭的方法,將會消失。 據溫哥華按揭專家馬爾赫恩(Patrick Mulhern)表示,新規例令到這些既自住又出租的物業的業主較難獲得按揭。 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oration)的奧布里(Jack Aubrey)表示,新規例可防止市場的投機活動。 不過,溫哥華的按揭經紀埃弗巴克(Mike Averbach)則認為,新規例對防止投資者在市場上冒險投資,不會收效很大。 他說,這些規例並沒有降低風險,只是不准許人們使用租金收入。 目前的做法,業主可用80%的租金收入來抵銷每月按揭還款額,意味著按揭的貸款額相應減少。舉例說,如果每月的租金收入是1,000元,就可以用800元來抵銷按揭還款,如果供樓按揭還款額是1,200元,須要貸款的金額只是400元。 租金將難抵按揭 然而,新的規例把這個租金比率調低至50%。此外,這個比率的收入將不可以用來抵銷每月的按揭還款,而是列作為總收入中的一部分,這樣子,令到置業人士在申請按揭方面必須符合全額的要求。 舉例來說,某人每年的固定收入是100,000元,而租金收入是12,000元,可用於計算按揭要求的總收入將會是106,000元。 埃弗巴克表示,對於很多他的客人來說,租金的收入極為重要。 他說,溫哥華2月份的平均屋價超過662,000元,在諸如溫哥華等的城市,借助租金來抵銷按揭,是很多人賴以符合按揭資格的唯一方法,而有關的新例,將會令到很多他的客人不夠能力買屋。他又指出,把土庫出租並非投機之舉,而是有實際的需要,有助償還按揭金額。 新規例也令到人們較難購買物業作為收入用途。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將不會再為非業主自住的出租物業,提供高比率的貸款。換言之,用作出租投資的房屋的首期將會是20%,而非規例改變之前的5%。 但是,租客倡權組織並不因為這些改變而感到擔憂。設於多倫多的都市住客協會聯盟(Federation of Metro Tenants' Association)的登特(Jeordie Dent),不認為新規例影響租客。 倡權組織歡迎新例 他表示,他的組織反而歡迎這些改變。他認為,很多成為業主的人並沒有管理本身物業所需要的財力或智力。他又說,以該組織的立場,任何加強按揭規例的做法,都是好事。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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