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強調平均時薪須符合法例要求 |
2010-03-31 (13:02) |
立法會一委員會討論《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勞工界議員關注最低工資能否「養家」,飲食業界議員憂慮行業要因應條例更改行規。勞工處強調,有關條例實施後,僱員的平均時薪必需達到法例的的要求。 立法會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召開會議,工聯會的王國興關注最低工資水平能否令僱員維持生計。他強調,勞動力付出最重要的是可以養家,至少可以「養得起自己」。 飲食界的張宇人則指出,業界每月出兩次糧,而兩期糧的款項並不均等,擔心若以較少款項的糧期計算最低工資,可能要因應條例更改行規。 勞工處副處長黃國倫回應,明白有行業在工資期內會預支薪金,但強調僱員平均時薪必須達到法例所要求的最低工資水平,而條例將遵重僱傭雙方協議訂立的工資期,處方無意規管,若雙方沒有訂立工資期,法例將假設為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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