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示威者蒙面 滿市警方提議落敗 |
2010-03-23 (05:15) |
(多倫多 )(綜合報道)滿地可警隊在爭取禁止示威者蒙面方面似乎失利。 在這個構思被提出的1年之後,市政府認為這仍屬次要事務。 本國沒有其他城市有這樣的附例,而公民自由組織表示,要示威者露出面孔侵犯了言論自由。 外國的一些地方則有這樣的做法,當中包括紐約市。 滿地可的警方指稱,該市的一些示威者定期在反對警方暴行的周年示威中鬧事。他們穿著黑色衣服,蒙面,也時常攜帶攻擊性物品,當中由汽油彈至磚頭均有。 繼上周一的周年示威發生衝突之後,總督察勒邁(Sylvain Lemay)表示,如果示威者掩蓋面部,必定不懷好意。 在這次的示威過程雖然比一般的情況較為平靜,但仍然有警員被擲以啤酒樽及爆竹,而且也有100人被拘捕。一年前被捕人數達到221人。 市府認為屬次要問題 然而,市政府發言人拉林(Bernard Larin)表示,有關引入附例的問題於1月曾經在市政府的聽證中討論,未有進一步的行動。 他表示,當時市政府已提及,現階段會研究各司法的問題,以及研究魁省及加拿大的權利憲章。 他說,這個問題仍然屬於次要。 在多倫多的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anada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的示威管理人戴舒敏(Abby Deshman)說,參加公眾示威是基本的民主權利,不能夠假設所有匿名表態的人有惡毒的理由。 戴舒敏指出,人們有很多理由要在Facebook、手機相機及新聞電視台上出現,但卻不向外公開身分,如果強逼他們全部都要公開身分,將會令到這類表達明顯冷淡起來。 總督察勒邁表示,警方應與示威者進行討論,以能徹底解決問題。 反對警方暴行聯盟(Coalition Against Police Brutality)發言人塞內卡爾(Sophie Senecal)說:「警方將需要改變對我們的態度。」 滿地可警方每年處理1,500宗集會,估計無人被拘捕的集會佔95-98%。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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