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能否自售物業 經紀會今投票決定 |
2010-03-23 (05:16)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加拿大地產經紀將於周一就行業規則修改進行投票,這類修改將導致地產業極大改變。 據《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報道,加拿大地產商會(Canadian Real Estate Association)將就規則修改投票,按照新規則,業主將可以在較大程度上自行處理物業銷售過程。 新規定還允許業主出售自己的物業,向地產經紀支付劃一收費,以便在該協會的電腦盤(Multiple Listings Service)上報盤,然後在不需要經紀的協助之下與買主協商銷售。 而傳統的銷售物業辦法為,經紀處理報盤事宜及銷售程序,然後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款項作為佣金。 《環球郵報》報道,超過300名該協會來自全國各地的地產經紀代表將在渥太華舉行投票,此舉將有助於減輕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的憂慮。 競爭局曾經向競爭仲裁委員會(Competition Tribunal)提出投訴,指地產商會令消費者選擇「按需」(a la carte)服務不可能,導致消費者承受較高物業價格。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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