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消費物價指數升2.8% |
2010-03-22 (16:48) |
政府統計處公布2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與一年前同月比較,上升2.8%,1月份的相應升幅1.0%為大。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脹率)為1.6%。 升幅擴大主要是由於兩年間農曆新年在不同的月份出現,今年的農曆新年在2月份,而去年則在1月份,導致旅遊費用、新鮮蔬菜價格、外出用膳費用及家禽價格在2月份上升。 以首兩個月合併計算以消除農曆新年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1.9%。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今年首兩個月合併計算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0.8%。 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去年12月至今年2月的三個月內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為0.4%,而在去年11月至今年1月的三個月內的相應變動率則為0.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在去年12月至今年2月的3個月內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為0.3%,而在去年11月至今年1月的三個月內的相應變動率則為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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