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區種大麻案 華裔父子獲判無罪 |
2010-03-18 (05:27) |
(三藩市 )(本報訊)被控非法種植大麻的三藩市日落區一對華裔父子被陪審團宣布無罪,兩人均持有醫生發出的藥用大麻處方。 該對父子為62歲Thomas Chang和30歲Errol Chang。兩人位於日落區32街的三睡房寓所早前被警方掃蕩,被發現內有約70株處於不同生長期的大麻,還有兩把槍、秤、小包裝袋和一個非法盜用電力的裝置。 當局視其為典型的民宅大麻屋案件,檢控兩人非法種植大麻,如被定罪最高處罰為三年監禁。 兩被告均持有只收現金的醫生發出的藥用大麻處方,他們聲稱需要吸食大麻來緩解噩夢、頸痛和精神分裂等病痛。 父親被告是一名退休保安、貨車司機、特別巡警和教師,稱他和兒子每天都需要吸食至少四棵雪茄尺寸的大麻才可度日。 該案凸顯了現時加州藥用大麻法律下檢方遭遇的困難,法律對大麻種植和個人使用量兩者間沒有清晰界定,由陪審團負責定奪何謂合理的個人藥用大麻使用量。 案中兩被告的辯護律師均稱兩人需要種植大麻滿足其每日需求,辯方邀請的專家證人作證稱兩人種植大麻的收獲量很小,因此70株大麻不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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