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裔漢欲與15歲新娘團聚 移民部拒批 |
2010-03-13 (05:38)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在加國聯邦政府嚴打假結婚之際,移民部近日拒絕一巴基斯坦移民為15歲新娘申請配偶團聚。移民部認為,本國及巴基斯坦的法定結婚年齡都必須滿16歲,建議等申請人滿16歲後,再重新提出申請。 據最新一期發表的《移民資訊匯編》(Lexbase)指出,移民部內部文件指出,按巴基斯坦婚姻限制法規定,凡18歲以下的婚姻雖未具體說明為無效,但屬非法。而按照巴基斯坦家庭法規定,未滿16歲只能視作「兒童」,而結婚就得接受處罰。 移民部著手修訂移民法 文件還顯示,按照加國各省法律,16歲以下的婚姻視作無效。卑詩《婚姻法》還規定,凡16歲以下結婚者,將無法獲得政府頒發證書。在此情況下,移民部簽證官員決定拒絕該當事人移民申請。移民部官員同時透露,他們正著手修訂移民法規,把未滿16歲的配偶排除在家庭團聚移民類別以外,要求申請人必須滿16歲後,才能重新提出申請。 不過,世界部分國家法定結婚年齡也有低於16歲的,例如伊朗法定結婚年齡為9歲;荷蘭法定結婚年齡12歲;俄羅斯法定結婚年齡14歲;法國法定結婚年齡則為15歲;而美國愛達荷、密西西比、新澤西和華盛頓等州,允許年滿14歲的男孩及年滿12歲的女孩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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