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非禮11歲男生候判 |
2010-03-10 (11:50) |
一名28歲男教師,涉非禮一名11歲男童,早前承認2項與21歲以下男子肛交,及4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名,高等法院下午宣判。 被告的代表律師早上求情時表示,被告是家中獨子,但自我形象低落,苦讀成材,經常要求自己成為完美老師。另外,被告長期受壓,不懂處理,犯案過程中亦沒有對受害男童使用暴力。 辯方又向法庭呈上多封求情信,指他是盡責的好老師。 法官則指,心理報告表示被告有孌童傾向,可能會再犯案,而他為人師表,違反學校及家長對他的信任,做出這樣的行為是不可以接受,案件押後至下午判刑。 案情指,被告是受害男童小五及小六的班主任,被告多次在學校和教院的廁格非禮男童,去年6月男童母親發現男童不願與被告外出,查問下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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