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庭判「快確適」不宜發售 指可提高心臟病發風險一倍
2010-03-07 (05:37)
(澳洲 )(本報墨爾本訊)聯邦法院一位大法官裁定,關節炎止痛藥「快確適」(VIOXX)不宜在市面發售,因為它會提高心臟病發風險一倍。

         大法官積索(CHRISTOPHER JESSOP)昨日判原告人彼德遜(GRAEME PETERSON)可得賠償。後者指陳這隻藥物令他在2003年心臟病發作。

         彼德遜控告美國藥廠默克(MERCK)指稱自己因為心臟病發作,不能再工作。

         大法官昨日認為「快確適」「並非商品的質素」,不適宜作關節炎止痛藥服用。

         「本席所得結論是服用『快確適』的病人心臟病發作風險會增加一倍。」大法官說。

         賠償額將於稍後開庭定斷。

         代表原告的律師事務所「史與高」(SLATER AND GORDON)因為是世界第一間上市的律師事務所,而且以「打不贏不收費」的方式接這宗官司,所以在法官早上9時半宣判前,要求暫時停止掛牌,以免影響股價。

         彼德遜的代表律師稍後表示,原告人將可獲得28.7萬元賠償,但代表藥廠一方的律師在庭外表示,藥廠不同意判決,將會提出上訴。(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