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縮減 洛縣釋放囚犯 |
2010-03-06 (05:19) |
(洛杉磯 )(本報記者呂瑤洛杉磯報道)為因應經費縮減影響,本周開始,洛縣警局監獄系統,至少200名犯人將獲准提前釋放。 洛縣警局下財年面臨9%的經費減少,折合成1.28億元,犯人提前釋放則是應對的措施之一。為節約監獄系統消耗,洛縣警局決定縮小位於洛縣北部Castaic地區的監獄規模。 洛縣警局發言人惠特莫(Steve Whitmore)指出,警局已從2日開始提前釋放部分犯人,由於監獄空位有限,這些犯人只服了50%的刑期,通常他們則需至少服80%以上的量刑。 儘管警局局長李貝卡此前表示預算減少不意味著一定要提前釋放囚犯;但洛縣警局最終還是不得以而為之。目前,尚不清楚究竟共有多少人會被提前釋放。 李貝卡指出,其實洛縣監獄早已不堪重負,由於加州政府的經費支持不夠;加之洛縣監獄充斥大量非法移民囚犯,卻得不到聯邦經費補充,都為監獄運行造成困難。 不過,李貝卡否認將部分在押人的服刑時間從80%調低至50%,會造成犯罪反彈。他指出,洛縣監獄犯人的服刑時間平均為45天,部分提前釋放的在押人員可能僅涉及酒後駕車、欠債、吸毒等稍輕罪。此外,洛縣警局也會根據在押人員的前科、暴力傾向等綜合標準,考量釋放條件。 李貝卡同時指出,洛縣範圍目前最主要的犯罪形式仍是財產犯罪,預防犯罪更需要民眾的守望相助,外加洛縣警局義工與義警們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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