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斥紐市府 招聘消防員歧視非裔 |
2010-01-15 (05:32) |
(紐約 )(美聯社紐約13日電)一位聯邦法官13日斥責紐約市政府招聘消防員的政策,設計是要阻止非裔加入消防隊。 聯邦法官加魯菲士在他的判決中表示,市政府採用的消防員筆試,是蓄意歧視非裔的模式之一,此舉違反了民權法案中平等保護的條例。 法官加魯菲士表示,這種做法有深遠的歷史根源,它造成了阻撓性的效果。加氏在去年7月曾判決,市政府使用招聘與評估申請者的筆試帶有歧視性。紐約市有1萬1500名消防員,但其中只有350名非裔。 代表非裔消防員的「火神協會」在2002年向聯邦就業機會平等委員會提出投訴,表示消防處使用的考試不一定可以證明考員成為一位消防員的技術,實為聘僱歧視。案件轉交聯邦司法部,後者向紐約市政府提出控告。 但法官加魯菲士也裁定紐約市長彭博,前消防處長史科柏塔與消防處並沒有蓄意歧視。 這項判決意味法官會提出一項補救建議,但在本案達成最後判決之前,市政府對這項裁定是暫時不能上訴的。 市政府一位代表律師斐坦拿表示,市政府與法庭的看法相反,市政府認為沒有證據顯示當局是在蓄意歧視,而法官的裁定也漠視聯邦最高法院與第二巡迴上訴法庭對蓄意歧視的定義。 最初提出這項訴訟的前任「火神協會」會長華盛頓表示,大家樂見法庭作出這項判決,非裔在紐約市政府招聘消防員方面受到就業歧視的歷史,已有145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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