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岳寧涉黑案開審 |
2010-01-12 (16:27) |
重慶岳寧等31人涉黑案12日在重慶市第5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岳寧被控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行賄罪等8項罪名,另19名女被告被控組織賣淫罪或協助組織賣淫罪。 檢方指,自1998年以來,首被告41歲的岳寧先後糾集黨朋,逐步形成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在重慶市南岸區、渝中區等地採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組織賣淫、行賄、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容留吸毒、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 今日庭審中,19名女性被告出庭受審,被控在岳寧的娛樂場所中組織賣淫或協助組織賣淫。2001年1月至2009年6月間,逾200名賣淫女在岳寧的夜總會賣淫,單是2008年12月、2009年1月、5月和6月,該夜總會從事2千餘次賣淫活動,涉及200萬元人民幣。 岳寧又涉嫌向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利用包庇、縱容、幫助,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被控4次賄賂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文強2萬元人民幣、5千美元、18萬港幣,賄賂原副局長彭長健9萬餘元人民幣、5千美元、10萬港幣,賄賂重慶市治安總隊原副隊長陳濤10萬餘元人民幣、2千美元。 此外,檢方還查明岳寧於1997年購買一支小口徑運動型手槍,將手槍存放在住所內。 由於涉案被告人多、案情複雜,案件將從12日審至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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