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失業率高攀 投資移民(EB-5)通過機會增大 50萬元 |
2010-01-06 (05:45) |
(洛杉磯 )(本報記者陸宜洛杉磯報道)當眾人為加州高達12.8%、洛杉磯甚至更高的失業率搖頭嘆氣時,卻有一群人摩拳擦掌、深怕錯過這「大好機會」,原來失業率越高、投資移民(EB-5)通過機會越大,有人幸運半年即有綠卡到手。 專門研究亞洲國家申請狀況的前移民局專員、也是制定EB-5類簽證者之一的蔡寶珍(Tiffany Riojas)表示,該類簽證1990年通過時,就吸引許多來自台灣的投資者,適逢1997香港回歸、大量港民便以此移民美國,但當時投資金額幾乎得達到100萬元才較有機會通過,且申請期可拖延5、6年。 可是金融風暴效應下,美國政府為刺激經濟、提高就業機會,對該類簽證較為放行,投資50萬元、等待3至3年半就能取得綠卡,蔡寶珍認為這是難得一見的好機會,等景氣好轉、核准速度或規定要求又會變緩慢或嚴苛。 經手不少該類簽證的律師楊梅娥指出,其實該類簽證共分3種,第1種是自行開創新企業或投資已有企業100萬元、第2種是在高失業率或窮困區投資50萬元、第3種則投資移民局審核通過的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50萬元,不過3種都要能創造10個新工作機會,除非有特殊放寬條文。 她表示,過去加州僅有1個在費利蒙(Fremont)的區域中心,但2008、2009年為促進地方開發,至少新增3個,其中以帝王縣(Imperial County)的衛星城市中心和聖伯納丁諾(San Bernardino)軍事基地改建購物商場2處被詢問最多,而詳細地點都有列在移民局網站(www.uscis.gov)。 而她目前辦過最成功的例子,是來自台灣的李先生,以50萬元投資帝王縣某企業中心,2009年6月提出申請、7月獲批准、8月申請綠卡、12月核准取得。 另外,專辦移民的律師周正烜則指出,由於該類簽證規範明確簡單,所以有時使用其他簽證、申請綠卡多年卻辦不下來者,他們會建議轉申請EB-5;例如1位來自中國、使用跨國公司經理人才簽證(L1)留美者,申請綠卡時因下屬只有10人、被質疑經理級稱謂,不過增加一點投資額就符合EB-5條件,反而即刻就拿到綠卡。 但蔡寶珍呼籲投資者申請前一定要慎重小心,最好親自來美一趟、實地考察,了解投資什麼、金錢流向為何,千萬不要看到「快速獲得綠卡」的宣傳廣告就衝動下手,因為現在政府急切需要資金入市的狀況下,核准速度早就加快許多。 另外,她提醒道,投資金錢的來源一定要合法,且能出示證明,因為移民局審核越來越嚴格,所以準確報稅是申請通過的不二法門,且擁有完整詳細、清楚投資報酬率的商業計劃,也較容易獲得批准。 此間,周正烜提醒有興趣者,若看到號稱「零風險」的投資項目要小心,反而容易引起移民局懷疑,也應注意宣稱「好心」幫忙找雇員、或管理公司的律師,卻忽略專注在法規條例上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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