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判囚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
2009-12-25 (14:30) |
遭中國當局關押超過一年的《08憲章》起草人、著名異見人士劉曉波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周五早上宣判,判處劉曉波入獄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美國即時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他。 劉曉波的律師丁錫奎說,他們對這項判決表示不滿,但律師團隊還不清楚劉曉波是否會上訴。劉曉波的妻子劉霞曾經表示,劉曉波不打算上訴。劉霞周三不獲准進入法院聽審,她周五接受外電記者訪問時曾說:「正被帶往法院」。但記者並未見到她進入法院內。劉妻事後說:「我只能告訴你們他被判11年監。」 新華社簡短報道了此案宣判,報道說,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周五對劉曉波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一審判決並公開宣判,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劉曉波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報道又指法院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充分保障了劉曉波的訴訟權利;庭審過程中,除劉曉波自己行使辯護權外,其委託的兩名辯護律師也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庭審和宣判時,劉曉波的家屬均到庭旁聽。 由於劉案在周五早上宣判,法院的保安明顯加強,多了警察駐守,現場未見有劉曉波的支持者到場聲援。 美國駐華大使館一等秘書梅儒瑞( Gregory May),以及加拿大、澳洲和數個歐洲國家的一批西方外交官,周三曾要求進入法院旁聽,但受到拒絕。眾人周五又再要求進入法院聽取判刑,但亦被摒諸門外。 劉曉波被控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刑期是15年監禁。此案一直備受西方多國關注,尤其是美國,已多番要求中國當局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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