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牟利機構出租攤位募款自肥 UHO游民慈善組織被控詐騙 |
2009-11-26 (05:36) |
(紐約 )(本報訊)假日季節快將來臨,州政府宣布追查一個專在曼哈頓最繁忙街角上擺設攤位,以膠瓶收集捐款的游民組織。紐約州檢察總長柯謨入稟法庭控告「聯合無家可歸人士組織(United Homeless Organization,UHO)」,指責這個機構是由兩名騙徒經營,把每年收集得數以十萬元計的捐款中飽私囊自肥。州總檢察署指出UHO是一個騙局,組織總裁史提芬.拉利——從前的一位布朗士區游民,與總監慕拉.華克使用大部分的捐款繳付個人開支,但卻沒有為無家可歸人士提供任何服務。 訟書指出,這些開支包括:拉利寓所柏文的特級有線電視服務費;餐館賬單;到訪克里夫蘭(拉利家鄉)的旅費;法律文件費用與在GameShop、Home Shopping Network、Bed,Bath & Beyond、P. C. Richards等的購物費用。身型肥胖的拉利(60歲,男性)還使用捐款支付Weight Watchers減肥服務。 州總檢察署向曼哈頓州高等法院申請一項臨時禁制令停止UHO的捐款活動,然後予以永久解散,並禁止拉利與華克以後參加任何慈善作業。 柯謨表示,這個騙局的運作非常簡單,UHO組織的辦公室設於華克(46歲,女性)在布朗士的柏文,它是在1985年由拉利創辦的,8年後獲得免稅資格。 UHO收取每節15到25元的租金,每節4個小時,出租一張桌子與空水瓶,與其他UHO標誌的物品,包括檯布、圍裙等。 參加人士可以自稱具有UHO會員身分。捐款人員還備有一份UHO的紐約州註冊立案收據以說服起疑心的紐約市民與遊客。 捐款人員在支付「租金」後可以保留其他捐款,在黃金時段每節可收到多達80元的捐款,這種捐款攤位在曼哈頓全區約有50個,每個攤位每天經營兩到三節,每星期7天。 州總檢察署官員估計拉利與華克每年可獲超過10萬元收入。 州總檢察署的訴訟指出把這些捐款當成自己的財產,予取予攜,在2003年到2007年期間,UHO向州總檢察署呈報的年度收入從6萬元到9萬8000元不等,但州總檢察署的訴訟認為兩名當事人提取的款項與捐款是「大幅度低報」的。 訴訟表示,在2005年1月到2008年8月期間,拉利與華克從UHO的銀行戶口提出超過17萬3000元的現金,其中在兩年內有約5萬元的提款去向不明。 在24日,UHO的網址www.unitedhomeless.org已被停止,但在多個地點仍有UHO的攤位開放募款。UHO網址表示這個組織向無家可歸人士提供食物與衣服,但拉利與華克在向州總檢察署提出的證供已表明沒有提供這些服務,UHO沒有經營收容所、熱湯廚房或戒毒中心,也沒有提供慈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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